良种补贴是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推广使用优良品种。然而,有人却对良种补贴款打起了“歪主意”。近日,由兴隆县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该县雾灵山乡原农业站站长陈某某挪用公款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经查:因部分村民提供的银行帐户存在错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隆县支行对2010年至2013年雾灵山乡24个村的良种补贴款一直未发放到村民手中。2014年6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隆县支行的工作人员找到时任雾灵山乡农业站站长的陈某某,商议将雾灵山乡24个村的良种补贴款转帐到陈某某个人帐户,由陈某某负责向24个村的村民发放。然而,陈某某却利用职务之便,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隆县支行汇入其个人帐户由其代发的良种补贴款共33万余元取出,用于偿还个人欠款。
此案宣判后,陈某某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