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院对我及时采取措施,才能使我重新回归社会并有机会进入校园,我一定会吸取教训,好好学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王某走出承德县看守所感激地对驻所检察官说。
2017年7月的一天,承德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在同新入所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谈话中了解到,王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承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当时的王某刚刚年满十八周岁,且已被某学院录取。一个怀揣梦想本应有着大好前途的小伙子却因为一时冲动触犯了法律,此时的王某心中充满了后悔和懊恼。检察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也为这个年轻人感到惋惜。于是,驻看守所检察官向办案单位详细了解王某的案情,了解其同被害人的赔偿情况,以及王某在监内、监外的个人表现等,并决定对王某进行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王某的律师也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及谅解书。2017年9,在驻看守所检察官的建议下,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取保候审。
这是承德县检察院实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以来的一个缩影。2016年以来,承德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加大“四个力度”,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大权利告知力度,依法受理在押人员及其亲属、律师提出的申请。驻看守所检察室通过与在押人员谈话、检察信箱、约见检察官等方式,及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畅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来源渠道。二是加大主动审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及与看守所信息联网系统,及时查询在押人员的基本信息、诉讼期限和主要案情,从中发现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来源。三是加大风险评估力度,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配套机制。针对在押人员被变更强制措施后,可能出现的取保候审脱保、不及时到案、重新违法犯罪等风险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四是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形成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合力。对外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联系,注意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听取办案机关、办案人员的意见建议;对内加强与侦查监督、公诉、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整合司法资源,形成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合力。
通过加大“四个力度”,该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成效显著。截止目前,共初审评估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7件,立案审查办理42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42人,办案单位采纳42人,有效维护了被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其中,王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