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重视程度高、力度大、效果明显,特别是在生态修复和公益诉讼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和创新。”4月9日,丰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明臣带领县人大民族法制委员会委员到县检察院对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县检察院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听取了县检察院近年来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就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执法力量要加强,配足配强人员,推动设立专门机构;二是监督范围要拓展,要在大环保中发挥检察监督作用;三是工作力度要加大,部门间要加大协调联动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据悉,近年来,丰宁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旅游强县”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领域各类犯罪,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6年以来,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20件21人,立案监督1件1人,提起公诉18件19人,所公诉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