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凝聚各方合力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近日,双滦区检察院召开防范金融风险案件协调会,双滦区政法委、纪委、法院、公安局、信访局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疫情期间,双滦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和办案工作两不误。为充分保障涉企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对正在办理的三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因该类案件系典型的金融犯罪案件,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大,直接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及存在上访隐患,会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双滦区检察院将此情况第一时间向区政法委进行了汇报,并向其提出“为加强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风险防控到位,切实防范化解上访风险做到案结事了,建议迅速召开协调会”的意见建议,双滦区政法委采纳该院的提议,即刻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
协调会上,双滦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分别就此类案件的定性、司法解释、量刑以及在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上访隐患,做了深入分析和讨论。解决了双滦区各司法机关在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防范金融风险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时,各单位还就各自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面取得的成就、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措施展开深入交流。
此次会议形成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双滦区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指导性意见,对推动“三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加强金融领域监管力度,推动金融工作稳步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