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围场县法院成立,围场县检察院将以共建共享共治社会治理体系互动平台为契机,积极落实高检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部署安排,进一步畅通行政争议化解渠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行政工作化解工作。
围场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志林、副检察长闫晓华参加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揭牌仪式。仪式结束后,该院随即召开党组会议,对行政会议化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迅速传达,提高认识。分管领导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充分认识到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是践行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质要求,是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案结事了和行政检察工作价值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二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检察宣告、专家咨询、心理疏导等方式,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切实解决行政诉讼中“程序空转”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案件。三要强化联动,全面落实。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参与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交流、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联动,提高协作配合意识,瞄准严重损害公民实体权益、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重点案件,做好化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到实处。
据悉,“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后,将结合县域实际,重点解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涉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领域的纠纷,减少争议双方诉累,加快争议解决进度,保证实体权益及合法利益得到有效救济,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