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关秋实,通讯员梅瑞)近日,滦平县人民检察院批量受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11起认罪认罚案件,启动轻刑案件的快速办理机制,仅7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并对其中2起案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本次集中受理审查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受理后,使用“集中审查、集中起诉”的打包办理模式,分别讯问了11名犯罪嫌疑人,并告知其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该11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分别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均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同时,滦平检察院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向法院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有效提升了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资源。
据了解,滦平检察院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适用刑事速裁案件“打包式”批量办理机制,坚持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原则,力求集中起诉、建议速裁、集中开庭,通过认罪认罚制度,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期限,在及时有效指控犯罪的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功探索了疫情期间检察办案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