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悦)12月2日上午,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对3起拟作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此次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交警大队民警等人参加。听证会由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3起危险驾驶案件的承办人程秀林主持。
听证会上,程秀林首先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3起危险驾驶案件的基本情况、拟不起诉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从法理情等方面就拟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了充分论述。
“我知道错了,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以后肯定不会再喝酒开车了。今天这种场合也让我知道了醉酒开车的严重性,我自己也特别后悔,我真心接受检察官的教育,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以后一定吸取教训。”其中一名嫌疑人在听完主办检察官对于案件的定性和分析后表达了对自己醉酒开车行为的真诚悔意。
最后,参加听证会各位代表逐一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认为3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积极,鉴于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体现了司法温度,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是文件中的几行字,而是实实在在的干实事。开展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是滦平县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的一个重要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