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监护人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管理教育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滦平县检察院充分有效运用《督促监护令》,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救助的同时,决定向其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监督其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该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前期的社会调查,发现该案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侵害多与父母监护缺失有关,有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对孩子监护缺位、沟通交流不畅,导致亲子关系冷漠;有的父母过于溺爱孩子,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孩子性格偏执;有的父母离异,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导致孩子性格叛逆。父母不同程度的监护缺失,导致他们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是非观,缺乏基本法治意识。
今年以来,滦平县检察院共制发《督促监护令》17份,其中,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护人制发14份;向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制发3份。要求监护人反思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对孩子教育不到位等问题,重视孩子的不良行为,提升亲子沟通能力。
制发《督促监护令》不是目的,目的是要让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明白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犯错父母也有责任,给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敲响警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父母是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