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现在开庭……”近日,双桥区检察院在双桥区某养护院出席了一场特殊的庭审。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后,身患重病,无人照料,被当地村委会送至养护院。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同时考虑到被告人身患多种疾病,行动不变,该院检察官向法院建议变更开庭地点,通过与审判长、养护院院长沟通,最终决定将开庭的位置选择在养护院的院内,避免了被告人因路途遥远导致病情加剧的风险。
当日上午10时,进入养护院前,工作人员检查所有出庭人员的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所有工作准备就绪后,被告人在养护人员的帮助下坐上轮椅进入庭审现场,审判长宣布李某某盗窃一案正式开庭审理,养护院的老人和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在阳台上旁听了这场特殊的庭审。
在临时设置的审判庭上,检察官向法庭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在双桥区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并当庭核实了被告人李某某是否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是否存在异议,对被告人实施犯罪的经过、数额、物品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讯问,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李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对于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当庭表示忏悔,向被害人诚恳道歉。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规范有序。
秋雨微寒,但这场特殊的庭审却让人感受到了人文关怀的温暖。双桥区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职能,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最大限度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既彰显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又体现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