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收到当事人监督申请后,仔细审查案情,敏锐地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真的太感谢咱们检察院了……自我遇车祸以来,这两年家里的经济状况越来越差,这笔救助金对我们家来说太重要太及时了。我一定坚强生活,也要教育孩子,让他们长大后好好回报社会。”9月26 日,到澳门赌博游戏: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领取司法救助金的张某某有感而发。
2019年8月,张某某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右腿韧带撕裂及半月板损伤,构成十级伤残。肇事人未支付张某某手术治疗、经济赔偿等费用。张某某经过民事诉讼,收到了胜诉判决,但对方一直未按民事判决书判定将5万多元赔偿金支付给张某某。无奈之下,张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法院穷尽强制执行措施,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按规定终结了执行程序。张某某收到裁定书后以法院执行程序存在违法情形为由于2021年7月向鹰手营子矿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院在受理监督申请后依法进行了审查,认为法院不存在违法情形而决定不支持张某某的监督申请,同时将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告知了张某某,并根据相关规定,将张某某一案作为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该院第三检察部审查。
在收到张某某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后,作为承办检察官,鹰手营子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岳高度重视,查阅相关案卷材料。为进一步确保救助线索的可靠性,掌握张某某一家的现实情况,李岳连续几天带着办案团队分别到区法院、张某某家里及其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核实情况。经过多方查实,张某某一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张母患糖尿病,双目失明,张某某丈夫无劳动能力,小女儿还在高中读书,这个本就经济拮据的家庭,在张某某遭遇交通事故后生活更加困难,确属司法救助范围。检察院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近日,区财政部门将司法救助金拨付到位。检察院当日立即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李岳为张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