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是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组成部分,其中双桥区、高新区有滦河、武烈河、白河等河流流经,并有3个水库和28条旱河,该院结合区域特点制定“一河一检察官”制度。
《办法》明确,行政机关履行河湖治理主体责任,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责任,形成行政执法监管有力、检察司法衔接有序的河道治理保护格局。《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实行“一月一抽查”“一季一督导”制度,督促河长办成员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察官定期与河长召开工作联席会,及时了解河道排污、倾倒垃圾等情况,收集破坏水环境的案件线索,推进执法规范化,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合力。
《办法》出台后,双桥区检察院检察官迅速行动,沿河踏查开展工作,先后前往二仙居旱河、水泉沟旱河、狮子沟旱河了解环境卫生、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情况,与相关职能部门就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磋商,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目前已收集破坏水环境线索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
据介绍,下一步,双桥区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抓好“一河一检察官”制度的细化落实,突出监督重点,因地靶向治理,围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目标任务,坚持抓末端“治已病”,突出抓前端“治未病”,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双桥区河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