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前,双滦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仔细分析案件,精心制作庭审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等。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证据进行有效划分,采用分组方式示证,直观、有序地展示了案件证据,并对证据证明力作总结阐述。法庭辩论后,被告人做了深刻的忏悔,庭审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观摩结束后,参加观摩人员认为此次活动开展形式新颖、印象深刻、深受教育。纷纷表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一定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意志坚定、信念坚定”;“作为领导干部,面对权力、金钱的考验,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才不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偏离正确的人生轨道”;“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只有保持清醒的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本色,才能做到对党负责,为民尽责”......希望以后有机会多多参与,做到警钟长鸣。
市检察院与市国资委同时就“府检联动”机制、法治国企建设等方面交流了意见。下一步在《意见》实施过程中,将及时发现问题、困难,总结经验做法,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