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检察院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念好“考、查、补”三字诀,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检察权规范廉洁运行。
建立考核体系,以“考”促实施。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和重点内容予以分解、量化,纳入考核体系中,并以一年为周期,依据考核标准,对干警自我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由各部门对照考核标准,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公室听取汇报、查阅工作台账和记录等形式考核。院考核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情况汇总、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底公务员考核得分相挂钩,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多了一项有力依托。
加强运行监督,以“查”促规范。狠抓廉政督查工作,积极开展定期述廉、民主评廉、承诺促廉、任前讲廉、档案记廉等活动,每周公布一次考勤结果,干警婚丧嫁娶须事先向纪检部门报告,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强化对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常态监督和对干警出入娱乐场所、公车私用、违规接待、执法失范、安全隐患等的专项检务督察。坚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整合监督资源,实施有效监督管理。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时向他们通报检察工作,并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不按规定落实廉政风险岗位管理的,采取提醒、督办、诫勉谈话等措施,帮助和督促其及时纠正工作的失误和偏差,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完善防控措施,以“补”促落实。对社会影响大,不诉、不捕、不立的案件,减少罪名、撤回起诉和自侦部门撤案,改变强制措施和被法院改变事实、改变定性、改变情节而影响量刑的各类案件作为监督的制控点。按照案件质量评定管理办法,每月由纪检监察部门抽查办理的案件进行质量评定,对发生廉政风险问题及时教育、严肃处理。同时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规定廉政风险的中期监控与后期处置,对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风险的中期监控主要采取信息监测、定期自查、抽查检查的方式进行。后期处置主要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措施。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相关制度进行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