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某系青海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2017年初,该公司承德县鞍匠镇京沈京冀客专Ⅵ标段一工区项目部拖欠152名农民工工资400余万元,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支付。
近日,该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熊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承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案件检察官在对案卷内全部证据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后发现,本案被害人众多,居住地广泛,且都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检察官认为,审查该案的重点不仅仅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时也需要让这些农民工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尽可能减少农民工的损失,最大程度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承办案件检察官多次提讯熊某某,会见熊某某家属,询问农民工代表对该案的意见,从法治思维出发,以化解矛盾为落脚点,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切实把法理、事理、情理有机的结合起来。最终,熊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在提起公诉之前,将拖欠的400余万元工资全部支付给农民工。目前,该案已移送审判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