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4月3日,市检察院“木兰有约”宣讲团走进滦平县张百湾镇偏道子村,向村民宣讲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知识,提高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技巧,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宣讲中,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向村民们讲述了发生在我市的几起性侵未成年人案、孩童被父母虐待案、青春期少年故意杀人未遂案和拐卖及收买被拐儿童案,提醒和警示家长朋友要教育引导幼儿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多倾听孩子的想法,多关注青春期少年日常行为状态,为其讲解必要的生理知识,并进行正确的引导。同时要求家长们也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察官同时还向村民们讲解了妇女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
“这样的普法活动非常有必要,让大家都很受教育。今后我们要更加注意培养孩子自我保护的意识,关注孩子健康成长,在让孩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用法律约束自己。”村民们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