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谭萌)近年来,双桥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提升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为各项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证。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该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及主体责任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检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组会、意识形态专项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具体工作内容,增强履职尽责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院党组带头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履职尽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意识形态防线。注重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引领,将意识形态建设融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教育培训的重点,通过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以“两学一做”为契机,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网上在线学习、干部自主选学等学习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交互式领导干部学习平台,持续带动各支部乃至全体干警理论武装头脑,强化责任担当。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充分利用网络学习的便捷优势,组织干警们结合自身工作需求,通过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党建云”等网络平台坚持理论学习,了解国家最新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的理论成果。
将意识形态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在各项检察工作中着力提高意识形态建设。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意识,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工作,征求市级、区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坚持执法办案主体也是意识形态责任的主体,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