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平县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辖区内散葬烈士墓委托保护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赴实地走访时发现部分乡镇散葬烈士墓管护不到位,墓地地处偏僻且无通往道路,墓地杂草丛生没有墓碑,并且在本次走访排查中又新发现5座无名散葬烈士墓,更是无人管理。
为使沉寂于荒野的英烈被后人敬仰铭记,英烈精神更好弘扬与传承,滦平县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不到位、烈士身份信息资料缺失等问题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分乡镇进行磋商,督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全面履职,系统管理散葬烈士墓;督促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加强对散葬烈士墓寻找、巡查、维护、祭扫、史料收集等工作。两级退役军人服务部门集中人力、物力对全县散葬烈士墓保护管理情况进行了彻底摸排,对散葬烈士的姓名、性别、籍贯、牺牲时间、地点、安葬地点等进行详细的专项调查,建档造册。经排查,全县共有散葬烈士墓29座,其中,有名的烈士墓14座,无名烈士墓15座,均实现了散葬烈士墓一处一档,环境图片、地图定位和管护准确对应,录入系统,并组织专人进行校核,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表示,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在县新烈士陵园建成后,将把散葬烈士墓全部迁入。
下一步,滦平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深入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大力宣传英烈保护法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政策制度,依法监督违反英烈保护法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力维护散葬无名烈士合法权益,捍卫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氛围,为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