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广)井盖虽小,却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期,承德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积极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积极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活动,构建公共安全防护网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近段时间,承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对全县县城辖区及乡镇的窨井盖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二十余处窨井盖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缺失、塌陷等情形,有可能影响行人和行车安全。
1月18日,承德县检察院召开窨井盖综合治理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执业律师、社区代表、大学生代表担任听证员,县住建局作为负有窨井盖监管责任的行政机关参加听证,县供水公司、通信公司、热力公司、燃气公司及三个城中村负责人等十余家井盖建设使用单位参会。检察院承办人员宣讲了窨井盖存在的问题,监管单位、权属单位的监管维护责任,窨井盖管理可能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和刑事案件法律、司法解释规定。
办案检察官建议窨井盖监管机关依法履职,督促责任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辖区内出现的破损、塌陷、变形井盖,建立健全辖区井盖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公共安全。
参会的各责任部门代表均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巡查防护,积极配合相关行政机关做好破损窨井盖的维护工作。参会听证员对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模式给予肯定,同时,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维护群众出行安全的做法。
会后,承德县检察院依法向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窨井盖监管责任,修补更换存在问题的窨井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