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滦区检察院接到公益监督员举报,反映其辖区西地镇一处山梁由于采砂取土造成山体植被破坏,山体土层裸露,引起扬尘污染。这是自双滦区检察院聘任公益监督员后受理监督员举报第一案,充分体现了该院聘任公益监督员工作对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助推作用。
双滦检察公益监督员积极履职 生态环境治理取实效
经过实地调查,所举报的采砂取土造成扬尘污染事发地为双滦区西地镇孙营村的鹞子沟。从山下看过去,裸露的山体边坡,如同山体的“伤疤”,降低了绿水青山的“颜值”。”当地村民证实,导致山体破坏的原因是一些工程项目开工采砂后,被开挖的山体没有及时采取修复措施,虽有部分进行了恢复性的绿树种植,但成活率较低,留下了大片裸露的边坡,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还增加了地质灾害风险系数,村民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早日对山体破坏、边坡裸露等问题进行处置。
对此,双滦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检察监督的优势,及时召集所属乡镇有关部门召开生态治理专题联席会,系统研制修复治理措施,并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等职能部门加强配合,督促履职,共同发力,把裸露山体边坡生态修复工作纳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中跟踪督导。
目前,修复治理方案已经完成,并落实到具体行政部门,下一步双滦区检察院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山体裸露边坡修复治理工作,该项工作预计在3月底完成。